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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向导 » 环保部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5月4日获悉,环保部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自6月5日起施行。《办法》共分八章四十条,包括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信息公开和罚则等。
《办法》对“突发环境事件”给予了清晰的定义。同时《办法》将进一步明确环保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从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4个环节构建全过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工作内容,理顺工作机制,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了信息公开专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媒体监督作用。其主要特点为:一是从全过程角度系统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二是构建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基本制度。三是突出了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四是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优先保障顺序。五是依据部门规章的权限新设了部分罚则。